欢迎访问内蒙古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集铁检锋·检心向党】集宁铁路...
· 【集铁检锋·检徽闪耀】集宁铁路...
· 【集铁检锋·检徽闪耀】集宁铁路...
· 以学促改筑牢思想防线 以严要求锤...
· 深入一线解难题 精准施策促发展...
· 淬火成钢练内功 蓄力赋能启新程—...
法律文书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
· 检察机关可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
·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负...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
典型案例    
· 最高检发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
· 全文|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惩治洗...
· 集铁检说法丨【法律案例】现实版...
· 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刺破迷雾解你疑难
· 最高检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
· 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本院动态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
时间:2025-10-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16日,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全体党员大会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总结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上级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研究部署推进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斌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奋飞作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

在学习教育总结收尾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就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新的明确要求,为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院将学习教育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以“铁规矩”锻造硬作风,坚持“学、查、改、促”一体推进,不断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取得了良好成效。


会议强调

总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集中学习教育阶段性任务圆满完成,但这不是终点,而是深化作风建设的新起点。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全院上下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扎实做好学习教育收尾总结,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一要把学习教育成效真正转化为推进工作的真招实招。把学习教育激发的干劲转化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要更加注重实干担当,提升履职质效,推动作风建设与干事创业相结合。二要把学习教育成效真正培育为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良好习惯。进一步引导检察人员深刻把握当前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领会加强作风建设对于高质效履行检察职责、服务保障“三足鼎立、两翼并进”工作格局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正确政绩观、站稳人民立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以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的姿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三要把学习教育成效真正拓展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果。要持续优化司法服务,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抓实“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把体现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增进群众福祉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 END /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2号 邮编:01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