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分院关于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征求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底。
二、征求方式
1.电子邮件方式:将对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308781106@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征求意见”)。
2.邮寄信件方式:将对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2号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474-8259029。
相关意见建议也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向我们反映,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改进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保护建议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感谢您对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的支持!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