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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办到院坝
时间:2019-05-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子办到院坝
【重庆:涪陵区人民检察院】
李立峰 苏勇

 

  “孙检察官,多谢你们,今后我们一定遵纪守法。”近日,在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松柏村,夏源、夏瑞伟先后握着涪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孙兴亮的手,连声致谢。

  两位昔日的“冤家”,何以同时握着检察官的手致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夏源与夏瑞伟本是邻居。一天,夏源在村排水沟撒网接鱼,夏瑞伟在清理水沟时将其渔网勾掉,二人遂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抓扯。夏源的父亲舒某和母亲刘某闻声赶来,将二人劝开。为了避免发生打架,夏源被邻居拉回屋中。

  原本事情告一段落,但夏瑞伟越想越生气。他回家叫上父亲夏某、母亲韩某,三人又来到夏源家。夏源在家里没出来,但屋外的三人已和夏源的老婆孩子发生了争吵,夏源闻声冲出来与夏瑞伟及其家人打斗,舒某和刘某也来助阵。在打斗过程中,夏源用菜刀将夏某和夏瑞伟砍伤,舒某被夏瑞伟持竹棒将左手打伤,韩某、刘某也受了伤。

  民警出警后将参与打架的双方当事人抓获。随后,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舒某左手骨骨折,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夏某左耳耳廓部分缺失,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今年3月26日,公安机关以夏源、夏瑞伟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涪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孙兴亮审查后认为,本案属于民间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和解,检察机关可以依法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为维护邻里和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孙兴亮和检察官助理杨娜多次来到他们家中,召集双方面对面沟通。刚开始,当事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达不成一致。检察官建议,根据两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计算赔偿金额。5月6日,在双方律师的共同参与下,夏源和夏瑞伟达成赔偿和解协议。5月7日,该院对两人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

  春末夏初,正是农忙时节,为了不耽误两位村民的农活,孙兴亮驱车30余公里来到当事人家中宣布不起诉决定,夏源、夏瑞伟看到案件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都表示感谢。

  (本报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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