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正期的一年,是我从法律理论走向司法实践的“筑基阶段”。在员额检察官的带领下,我全身心投入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办理,深刻认识到这类案件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维系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使命。
从接手案件的第一天起,我便学着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份证据、每一道流程。撰写审查逮捕意见书时,需反复核对案件证据与法律条文的适配性;讯问犯罪嫌疑人前,要提前梳理供述疑点,确保讯问提纲既符合法定程序,又能精准突破案件关键;出席案件审判时,需协助检察官完成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中感受法律逻辑与司法威严的碰撞。
理论学习与实践探索的双向奔赴,让我收获了意外的成长。结合办案中发现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认定疑点” 问题,通过梳理典型案例、查阅学术文献,撰写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定罪问题研究》一文,有幸于2024年12月在《北疆检声》发表。这次写作经历让我明白,检察干警既要做办案一线的“实践者”,也要做法治建设的“思考者”,唯有将实践经验升华为理论成果,才能更好地反哺司法工作。
2025年 9 月转正后,按照上级安排到察右前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锻炼,我的工作视角从“惩治犯罪”延伸到“公益保护”,开启了检察生涯的新维度。如果说刑事检察是对已然违法犯罪的追责,那么公益诉讼则是对公共利益的主动守护,是检察机关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
初入公益诉讼领域,我便跟随部门同事深入田间地头、河道岸边排查线索,在公益诉讼部门的锻炼经历让我对公益诉讼的价值有了更鲜活的认知:它可能是制止一处黑臭水体污染的果断介入,可能是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隐患的持续跟进,更可能是守护群众“脚下安全”“舌尖放心”的默默坚守。
入职一年多的两次角色转变,让我对检察官助理的职责有了立体而深刻的理解:在刑事检察中,我们是法治底线的“守护者”,以精准追责捍卫法律尊严;在公益诉讼中,我们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以主动监督回应群众关切。这两种角色背后,是始终不变的法治信仰与为民情怀。
回望这段成长历程,我深知自身仍有不足:对新型公益诉讼案件的把握还需加强,与群众沟通的技巧仍要锤炼。但我坚信,正如前辈们所说,检察工作的成长从无捷径,唯有在学习中积累、在实践中打磨、在反思中提升。未来,我将继续以“忠诚、干净、担当” 为标尺,在刑事检察中深耕专业,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与历史的检验;在公益诉讼中主动作为,用扎实履职守护群众身边的公共利益。我愿以青春为笔、以法治为墨,在检察事业的征程上步履不停,努力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