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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铁检锋·检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学思践悟大家谈(四)
时间:2026-0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深学笃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以检察履职守护铁路与生态安全屏障

—— 第一检察部主任 田海薇

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擘画了宏伟蓝图,其中“完善国家安全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推动社会治理”等部署,与刑事检察工作紧密相关。作为办理涉铁、环资案件办理的刑事检察人员,下面我结合学细悟全会精神,在办案中践行法治使命,彰显责任担当,谈四点体会:

强化政治引领

深化法律监督职能

全会重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要求贯穿检察监督全流程。作为办理刑事案件检察官应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格局中,立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切实把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到位。

筑牢铁路安全屏障

护航铁路大动脉畅通

全会强调“完善国家安全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交通枢纽,其安全是公共安全与发展安全的关键一环。办理涉铁路案件时要聚焦盗窃、破坏铁路设施、危害行车安全、涉铁电信诈骗等突出犯罪,以精准指控筑牢安全防线。在打击犯罪上突出“全链条精准发力”,既精准锁定盗窃团伙的破坏行为,又通过追漏诉,严厉追究收赃、销赃人员的刑事责任。

践行生态保护理念

以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

落实全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环资案件办理需突出“精准性”与“系统性”。坚持“严”的基调,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在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毁林毁草、破坏野生动物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应捕即捕,应诉即诉,对环境资源犯罪实施“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强化“协同”发力,凝聚生态保护合力依托本院“双受案”“三同步”工作机制,落实“刑事+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模式,实现打击犯罪与恢复治理双促进。加强与环保、林业等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系统整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秉持“修复”导向,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督促行为人修复生态环境,将依法从宽处理激励行为人积极修复生态环境,通过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促进对生态环境的修复达到惩处犯罪和恢复生态的双重目的,通过司法手段助力生态修复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在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

全会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涉铁路、环资案件均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办好这类案件就是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办理涉铁路案件时,注重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退赔退赃工作,推动民事赔偿与刑事处罚同步落实,让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和心理慰藉。办理环资案件时,充分考量群众关切,对污染居民区、影响农业的案件优先办理。通过公开听证、现场宣告等方式,向群众释法说理,让司法过程成为普法宣传的过程,增强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在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在办案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让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作为刑事检察人员,我将持续深学细悟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办好每一起涉铁、环资案件,既当好铁路安全的“守护者”、生态环境的“捍卫者”,更当好公平正义的“践行者”,以检察履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坚实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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