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明方向
履职担当护民生
——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郝泽慧
作为一线办案人员,这些重要精神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而是指导我办案、立身的“指南针”,现将学习体会分享如下:
在深学细悟中
找准个人履职的“思想坐标”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底色是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党的自我革命认识到位”,让我深刻意识到,公益诉讼不是单纯的“业务活”,而是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民心活”。党性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体现在是否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应勇检察长要求“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这让我对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强公益诉讼”,不是让我们“守着一亩三分地”,而是要主动融入大局。自治区检察院提出的“三好”标准,更是帮办案人员理清了工作思路。“学习好”就是要把上级精神和办案实际结合起来,不再死记硬背条文;“总结好”是让大家养成办案复盘的习惯,每次结案后都想想哪里做得不够、哪里可以改进;“谋划好”则让我们学会了提前预判,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排查,变“被动办案”为“主动预防”。
对照要求找差距
正视自身存在的“短板不足”
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自我革命意识不强。遇到复杂案件时,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二是履职能力有欠缺,服务大局不够精准。面对新型公益损害问题,我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办案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这与全会提出的“强化检察监督”要求还有差距。三是学习落实不扎实,“三好”标准践行不到位。学习上级精神时,有时满足于“看过了、知道了”,没有深入思考如何结合实际落地;总结工作时,只关注办案数量,对典型案例的提炼和经验总结不够,谋划工作时,缺乏长远规划。
笃行实干提质效
明确今后努力的“实践路径”
一是以“自我革命”精神锤炼初心,筑牢思想防线。今后我会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日常功课,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公益保护的重要论述,每次办案前都先问问自己“群众需要什么”“大局要求什么”,摒弃“躺平”心态,遇到难题不退缩。同时,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办案纪律,不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践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到位”的要求。二是以“全会精神”为引领,提升办案质效。针对自身专业短板,积极参加公益诉讼业务培训,学习调查取证、跨部门协调等技能,同时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提升办理新型案件的能力。在办案中,不仅要追求“案结”,更要追求“事了”,真正实现公益修复。三是以“三好”标准为抓手,规范工作作风。坚持常态化学习,每周抽出固定时间学习上级精神和业务知识,做好学习笔记,把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办案中;每次结案后,认真复盘,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前谋划下一步工作重点。同时,在制作法律文书、开展调查取证时,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办案流程合法合规,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今后,我将始终以“五个进一步到位”为根本遵循,以全会精神为行动指南,以“三好”标准为工作抓手,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办案,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一名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公益诉讼检察人。
版权所有: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2号 邮编:012000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