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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铁检锋·检心向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 | 学思践悟大家谈(七)
时间:2026-01-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强化跨行政区划检察监督

高质效办理涉铁与环资案件

——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张爱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未来五年我国发展的宏伟蓝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加强宪法法律实施和监督,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并对检察机关专门强调“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大检察官研讨班就学习贯彻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划了实践路径。学习好、谋划好、落实好全会精神是内蒙古各级检察机关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内蒙古的基层铁路检察院,不仅肩负着办理传统涉铁路案件、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及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职责,更面临着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学习领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始终坚守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融入铁路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以专业化、一体化、协同化的监督效能,回应新时代对基层铁路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深刻认识 准确把握

新时代基层铁路检察机关的使命与定位

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基层铁路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的一线阵地,其履职效能直接关系法治权威与人民福祉。

要深刻认识所肩负的责任使命作为承担特定领域件管辖的基层院,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关乎个体权益的实现、铁路行业秩序的维护,更关乎国家战略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以及跨区域治理效能的提升。因此,“强化检察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仅是一个工作目标,更是我们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要准确把握铁路检察职能定位。作为国家为保障铁路运输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铁路检察机关可以说是专门管辖的“专业机构”,职能主要围绕“铁路”展开,服务与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是核心任务。虽然传统涉铁案件规模较小,且随着内蒙古环资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重心向办理环资类案件倾斜,但传统涉铁检察监督切不可偏废、更不能弱化。

要守好服务大局的前沿阵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检察院作为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处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第一线”和“最前沿”,直面群众诉求、直面矛盾纠纷、直面风险隐患,其履职成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在当前环资集中管辖改革背景下,铁路检察机关更要重拳出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当好北疆生态安全卫士,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聚焦主责主业

在专业化监督中夯实“高质效”根基

“高质效”首先体现在案件办理本身的质量、效率与效果上。针对我院管辖案件特点,必须构建专业化监督模式强化法律监督。

要精准监督传统涉铁案件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危害铁路安全犯罪、涉铁领域职务犯罪、铁路运输民事行政纠纷监督等涉铁案件具有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特点。办理传统涉铁案件须着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化与铁路公安、法院、运输企业的协作,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会商机制,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是精准把握铁路行业规范,在定罪量刑、法律适用、量刑建议上体现专业性,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与秩序。三是延伸监督触角,结合办案分析铁路安全管理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参与铁路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要严厉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今年自治区党委开展了毁林毁草专项整治行动,经过一年来各级政法及行政机关的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办理此类案件要做到:一是坚持“最严密法治”观守护绿水青山,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犯罪,特别是跨区域、团伙化、链条化犯罪,形成有力震慑。二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将生态修复情况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探索建立的刑事和公益诉讼检察“双受案三同步”工作机制就是要通过“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一体化办案模式,推动责任人积极承担修复责任。三是强化证据审查,针对此类犯罪取证难、鉴定难、因果关系认定难等问题,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的沟通协作,善用专家辅助人、检察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制度,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要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实效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新领域,尤其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作用凸显。办理此类案件要求我们:一是突出办案重点,聚焦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出问题,积极稳妥拓展案件范围。二是强化调查核实,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磋商、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绝大多数问题在诉前解决,节约司法资源。三是提升诉讼质效,对经过诉前程序仍未解决的,依法提起诉讼,庭前精心准备,庭审中充分举证、论证,确保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四是注重修复效果跟踪,确保判决或调解协议确定的修复责任落实到位。

深化改革赋能

在跨区划监督中释放“高质效”潜力

跨行政区划铁检改革是铁路检察机关面临的重大机遇,旨在打破地方保护,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以“地铁协作”为抓手,构建铁路检察“三足鼎立”“两翼并进”新发展格局,这为内蒙古铁检机关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案提供了新的体制机制保障。

要持续深化地铁协作监督机制。进一步主动加强与案件管辖关联区域地方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常态化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案件协查、联合专项行动等机制。针对跨区域环资犯罪、公益诉讼案件,探索成立联合办案组,统一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尺度,形成监督合力。

要优化内部办案组织与流程。适应跨区划办案需要,优化内部机构设置或办案团队组成,采用“繁简分案、专业分人、轻重分流”的三分法,组建涉铁、环资及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或检察官办案组,让案件受理、流转、办理更加便捷高效。完善跨区域案件受理、审查、流转、指挥、协调规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在跨地域流转中无缝衔接、高效办理。

要强化统一司法尺度与政策把握。加强对跨行政区划案件法律政策问题的研究,针对可能出现的地方性规定差异、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主动向上级院请示汇报,加强类案检索和研判,确保在不同区域办案都能做到同案同处、标准统一,提升司法公信力。

要积极探索跨区域治理检察模式不能就案办案,更要结合跨区划案件特点,深入分析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治理难题,形成高质量的综合性分析报告或检察建议,呈报有协调权限的上级机关或通报相关地方政府,推动从源头上、机制上解决问题,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方、治理一域”的监督效果。


锻造过硬队伍

在提升素能中保障“高质效”实现

干事创业,关键在人。“高质效”最终依赖于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必须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为强化检察监督提供人才支撑。

要提升政治与业务融合能力。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办好涉铁、环资及公益诉讼案件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自觉将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于办案实践,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要强化专业素养与实战技能。针对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案例研讨、岗位练兵、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等方式,提升干警在铁路安全、环境科学、鉴定评估、公益诉讼调查、庭审应对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一批精通相关领域法律的专家型、复合型人才。

要培育改革创新与科技应用意识。鼓励干警积极适应跨行政区划改革要求,解放思想,勇于探索新的办案机制和监督方式。大力推广运用大数据模型、无人机、快速检测等科技手段辅助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法律监督,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质效。

要加强职业道德与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检察“作风建设是凝心聚力促发展、砥砺奋进‘十五五’的重要保障。”权依法规范运行。培育严谨细致、求真务实、敢于担当的办案作风,以“求极致”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

时代强音激荡奋进力量,宏伟蓝图引领崭新征程。下一步,我们将锚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贡献基层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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