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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里的“春燕”
时间:2020-1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古镇里的“春燕”
 
范跃红 李春慧

  

 

“春燕工作室”成员给孩子们上法治教育课

 

  “作为一名未检人,当看到这些年未成年人检察实践所坚守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国家亲权理念被法律所确认时,内心充满了激动。其中规定的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也为我们当前正在实践探索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让我们对正在推动的区域治理创新工作充满信心!我们要用更积极的态度,更专业的能力,为这一份意义深远的工作贡献新的检察力量!”——章春燕

  “昨天参加了康复中心的志愿者服务,看到残疾的同龄人都在追梦,我要和以前的自己说再见,努力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小王又一次把自己的感悟写给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春燕工作室”的“春燕姐姐”们。

  在千年古镇湖州南浔,这个家喻户晓的“春燕工作室”成立八年来,帮助了不少迷失方向的孩子重拾希望,走向重生。

  宽容≠纵容

  “我们年龄没到,打架不需要负责任。”15岁的小王是一起涉及10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的纠集人之一,但因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被纳入刑事办案范畴。

  面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如何进行教育矫治?带着这个社会关注的焦点,今年初,“春燕工作室”在这起案件中推行了罪错分级处遇机制,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据罪错行为程度,按照“犯罪行为、触法行为、违法行为、不良行为”4类标准,有针对性地采取分级矫治措施。

  小王和另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是聚众斗殴的纠集者,被划入触法行为(触犯刑法,但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春燕工作室”对他们落实了检察官训诫、强制公益劳动、接受固定时长法治教育、发出禁止出入娱乐场所令等矫正措施。

  另外5名参与斗殴的未成年人,虽然尚未构成犯罪但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划入违法行为(有违反法律行为,但恶性程度未达刑事犯罪)。“春燕工作室”与公安机关、公益组织共同约谈了这些孩子的父母,并对他们进行亲职教育,要求他们一起与孩子完成相应法治教育课程的学习打卡。在父母的监督下,这5名孩子现已顺利完成了学习任务,回归了正常校园生活,其中一人还担任了校内团干部。

  对该案中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并同步跟进教育矫治措施。

  “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绝对不是一律从宽、一味保护。宽容≠纵容!分级处遇正是体现这一点,最大限度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次犯罪是我们办案的一个重要目标。”该院“春燕工作室”的“领头雁”章春燕说。

  为此,“春燕工作室”先后探索“1+3”帮教观护模式、人格甄别机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等一系列创新举措,其中“以人格甄别前置,建立未成年人分类观护机制”的创新举措,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创新实践基地。“春燕工作室”所办理的案件6次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精品案例。八年来,该区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从12.5%降到目前的5.3%。

  借力+融合

  机制的不断创新推动着“春燕工作室”品牌效应的不断扩大。经过多年努力,“春燕工作室”已成为浙江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7月26日,最高检表彰“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章春燕和“春燕工作室”的另一名成员沈勐儿均名列其中。

  为真正将“检察官说法”式的法治教育嵌入到学校日常教学之中。今年6月,该院与区教育局再次携手,创设“春燕学堂”作为全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的第二课堂,并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作为“春燕学堂”第一学年的重点教学内容。

  随后,“春燕工作室”成员录制推出“跟着检察官看电影”系列普法视频,第一期视频“《素媛》:遭到‘性侵’,我有错吗?”同步上线区教育局空中课堂,作为全区5万余名中小学生道德与法治第二课堂的必修课程。

  线下,“春燕姐姐”开启“春燕学堂·南浔检察体验之旅”,让辖区中学生走进该院,参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在“姚建龙教授学术团队工作室”成员协助下,走近民法典,认识民法典,了解如何用民法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成立“浔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到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提供沉浸式法治体验,再到借力互联网开发“智慧未检”App,上线法治教育课程,“春燕工作室”不断探索法治教育新模式,加强青少年法治通识教育。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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