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内蒙古铁检机关跨行政区划集中办理环资类刑事案件改革要求,确保案件进来有人办、能办好,有效推动各项检察业务融合发展,高质效办好每一起环资类案件,12 月25日上午,集宁铁检院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围绕办理环资类案件办案团队建设进行集中会商研究。
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集宁铁检院办理环资类案件办案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从案件管辖范围、办案团队建设、轮案规则、人员职权职责、其他工作要求等五个方面根据案件类型特点对各业务部门之间在案件办理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办案力量分配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通过进一步优化人员组合,组建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办案组,明确具体轮案规则、细化检察官、办案辅助人员职权职责等方式,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工作运转高效、协调有序。
会议指出,要针对管辖区域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的特点,通过持续传导压力、强化一体履职、制定机制办法、扎实办好首案等方式,主动发挥好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检察职能,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基层铁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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