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 页       图片新闻       检察要闻       本院动态       法律文书       典型案例       检察风采       图说检察       视频展播       预决算公开
今天是:
本院动态    
· 集宁铁检院聚焦作风建设一体推进...
· 强力度 抓进度 促深度 集宁铁路运...
· 守护北疆生态 共筑安全屏障——集...
· 校准思想之标 调整行为之舵 绷紧...
· 法治宣传进村入户 春染北疆绿意正浓
· 我为“三北”种棵树 共筑绿色新...
法律文书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
· 检察机关可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
·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负...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
典型案例    
· 最高检发布4件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
· 最高检发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类...
· 全文|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惩治洗...
· 集铁检说法丨【法律案例】现实版...
· 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刺破迷雾解你疑难
· 最高检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守护北疆生态 共筑安全屏障——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四子王旗开展“守护林草生态绿”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5-05-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落实好全区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增强社会公众保护草原林地资源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4月22日,集宁铁检院的检察人员们立足检察职能,利用办案间隙,走进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哈撒儿文化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开展了以“守护林草生态绿 ”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现场释法:法治意识直抵人心

在四子王旗办案现场,检察人员秉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理念,将办案现场转化为法治课堂,针对个案特点开展“定制化”普法教育。“你们知道非法开垦草原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吗?”检察人员指着宣传手册上的法律条文说到“根据《草原法》第66条规定,非法开垦草原二十亩以上的,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通过展示草原修复前后的对比照片,直观呈现生态破坏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对草原生态恢复的修复周期进行告知,这种沉浸式普法教育让相关人员深受触动,明白了保护草原的重要性。




送法进市:群众学法热度“拉满”


在四子王旗哈撒儿文化广场,检察人员为市民群众分发由检察机关精心制作的法治宣传单,结合实际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们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解读护林护草的重要性和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严重危害及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自觉保护森林和草原环境,主动抵制违规违法行为,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护绿色生态的良好氛围。



此次普法宣传中,经检察人员以案释法、图文并茂的案例展示,群众对毁林毁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有了更清晰认知,法治意识得到提升。守护北疆生态,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下一步,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将切实开展好毁林毁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的普法宣传力度,落实好在办案中普法,在普法中办案的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用实际行动诠释“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庄严承诺。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日报  正义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89号 邮编:0120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