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跨行政区划改革新要求,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与办案标准,深化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与公信力,共同推进队伍素质能力提升,构建良性互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近日,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会议,建立常态化会商与交流学习机制。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奋飞,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孟克,以及相关分管院领导和第一批交流学习人员参加会议,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亚军主持。
双方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与交流学习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并举行了会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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