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
2021年2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五、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六、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单位职能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承担管辖范围:管辖京包线大里堡以东(包括呼和浩特地区)、集大线(包括集宁地区)、集二线(包括二连地区)、郭查线和集张线,以及集通线、锡多线,管辖涉及线路里程3263公里。
(二)单位主要职责
本院全面履行铁检的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铁路设施、盗抢骗取铁路资产、利用铁路贩运毒品、假币及拐卖妇女儿童、危害铁路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涉铁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铁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铁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内设机构
集宁铁路运输检察院内设5个机构: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另有一个下设机构法警大队。
2、人员编制
行政单位编制25人,实有在职人员18人 ;事业单位编制 5人,实有在职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630.22万元,2020年预算751.92万元(含经费追加92.84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21.76万元,减少19.36%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收入630.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8.98万元,占比9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1.24万元,占比0.2%,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预算支出63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98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24.38万元,公用经费项目支出83.6万元,占比64.74%,用以保障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交缴,包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22.24万元,占比35.26%。其中,运转类项目支出 184.2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38万元。主要保障一是出庭公诉、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信访、监所检察等业务工作所需的办案费用。二是保障单位运转类的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30.2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1.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559.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2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事务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0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
3、卫生健康支出19.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8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财政单位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25.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计提基数和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2021年将继续严格按照自治区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执行,继续压缩接待人次和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我单位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资金9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我单位国有资产294.1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294.11亿元,共有车辆4辆共36.0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为分级保护集成项目。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83.3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收入的99.4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晓彦 联系电话:0474-8259088
第六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单位预算公开11张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