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宣读了《乌兰察布市检察院与集宁铁检院关于推进“地铁协作”中“力量互补”的实施方案》,两院分别介绍了互派人员基本情况,5名交流干部依次进行了表态发言。
与会人员围绕“案件互助,力量互补,资源共享”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要
加强沟通联络。建立“地铁协作”联络员队伍,增强日常协调联络配合,通过定期会商、联席会议等形式,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疑难杂症、难点堵点问题进行集中研判,确保办案质效,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二要
加强密切协作。在线索移送、信息互通、调查取证、联合办案、岗位练兵等方面加强密切配合,集众智合众力,共同打造精品典型案例,同步做好推广转化,推动两院在深度交流中实现互鉴共赢。
三要
加强资源共享。以“地铁协作”为有利契机,进一步发挥各自人才、技术、信息化辅助办案等优势作用,互相提供便利支持,将地铁协作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要
加强宣传推广。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就“地铁协作”取得的工作成效,及时主动向上级机关报送进展情况,围绕协作中遇到的各类实践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地铁协作”工作内涵外延,同时积极做好信息宣传和经验总结,努力打造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品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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